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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今天30高考网小编整理了2020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卫生局、残疾人联合会,各普通高校,各高招体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

为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含复检、终检,下同)和新生入学后的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以下统称“高招体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20〕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等文件(以下统称《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区)教育局、卫生局和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招体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高招体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并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高招体检工作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0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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