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辽宁省高三考生高考体检陆续开始,考生可在学校组织下到当地卫生部门进行体检。
全省体检时间主要集中在4月中下旬左右,各校根据统一安排组织学生进行体检。
今年考生体检包括7大项若干小项,七大项包括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口腔、胸部透视、肝功能。
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
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
肝功能检查:包括转氨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按规定,因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高血压病等无法完成学业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不予录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不过,考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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