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立项建设的重点高校之一,由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和陕西省共建,教育部和中电集团共建,教育部和西安市共建,是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大学之一。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运动代表队是一支有着优良传统的运动队伍,历年来为学校在全国、省级比赛中屡获佳绩,近年来异军突起的游泳队和健美操队捷报频传,在2004年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我校游泳运动员一举获得了五枚金牌,健美操队2004、2005年连续两次获得中国学生健美操锦标赛六人操冠军。2006年教育部正式批准我校为全国试办高水平运动队院校。
一、招生范围
2011年面向全国招收游泳、健美操项目高水平运动员。
二、招生计划
项目 |
招生计划 |
要求 |
游泳 |
6 |
运动员等级在一级以上(含一级) |
健美操 |
4 |
三、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条件且已报名参加2011年高考,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考生访问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du.cn,下载《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报名表》并填写完整,连同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运动成绩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以及与报名表上相同的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于
2、申请材料提交后,需考生本人于
3、报名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校内办公楼125房间)
五、体育专项测试日期、地点
项目名称 |
测试日期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健美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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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校体育运动中心 |
游 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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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2:00 |
陕西省游泳馆 |
文化课 |
|
14:30-17:30 |
校教学楼 |
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六、考核与录取原则
1、报名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通过测试合格的考生即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资格。
2、对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必须在取得该测试合格资格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
3、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国家一级(及一级以上)运动员考生不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直接录取进入我校学习。
七、工作程序及要求
1、学校体育部根据确定的招生项目组成专业考核小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拔。
2、学校成立由招生办、体育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
3、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参考其竞赛成绩研究确定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并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拟录取名单经相关部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规定、宁缺勿滥。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029-88202335、88203335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部 029-88202630
2、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710071
3、招生办网址:http://zsb.xidian.edu.cn
4、电子信箱:zsb@mail.xidian.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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