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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悉心帮教 30多失足少年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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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悉心帮教,30多名失足少年考上大学,改变命运;她坚守原则,抢劫案辩护律师数次致电被拒,“拉关系”行不通;她敬业持正,20余年办结逾4000案件,无一错案、无一重审、无一抗诉。她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陈海仪,全国网友票选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被亲切地称呼为“法官妈妈”。陈海仪说,“我希望通过审判的延伸,让失足少年‘浪子回头’,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日前,她当选广东省道德模范。

结案逾4000件无一错案

1996年从中山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陈海仪进入法院工作,20年的少年审判一线经历中,先后办结超过4000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重审、无一抗诉、无一超审限,其审判的未成年罪犯基本没有再犯。“少年失足的根本原因就是缺少爱,几乎每一个不幸的孩子身后都有一个不幸的家庭。如何在审判中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是促使他们真正反省过错、重新做人的关键。”在她的努力下,一个个失足留守孩子在被家人厌恶、自我放任自流的危险边沿被挽救回来。

阿霞是众多留守孩子中令陈海仪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年仅14周岁的阿霞当年把亲叔家不满6周岁的堂弟掐死了。经了解,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从小缺少关爱的阿霞因为恨,让家族陷入了崩溃。父母直言让阿霞快去死,叔婶义断情绝地要求重判。阅卷时,陈海仪流下了悲悯的泪水,沾湿了卷宗。她决意要让这个孩子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她奔走在阿霞父母和叔婶之间,长期以来练就的特有耐心和调解本领,让整个家族重归于好,重新接纳了阿霞。

情不能凌驾于法,陈海仪判了阿霞10年。“10年对一个孩子来说,一切都还来得及。”她意味深长地说,就像看到了阿霞未来人生的希望。

创“挽救少年三步曲”

“判决书宣读之后,一般的刑事审判工作就可以画上句号了。但对于少年审判,到此只能是逗号,还必须对未成年犯开展帮教矫正。”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陈海仪总结出一套“挽救少年三步曲”工作方法——即庭前规劝、促成退赔;庭中析法、促成悔罪;庭后勉励、促其振——做到寓教于审,寓情于法,悉心帮教。因审判业务能力突出,陈海仪从基层法院被选调到广州中院,成为广州首位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少年审判法官,多次被指定承办大要案件。业余时间,她把审判台转移到三尺讲台,先后兼任10余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

在陈海仪的积极推动下,广州法院依托创建的“羊城金不换”工程,帮教的失足少年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学,300余人重新返校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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