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日就“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有关负责人指出,遴选认定不是一劳永逸。建设期末,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及整体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期末评价。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有进有出,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终身制。
2021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三部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双一流”建设进入实施操作阶段。日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正式公布。
有关负责人介绍,“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竞争优选、专家评选、政府比选、动态筛选产生。遴选程序主要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根据《总体方案》《实施办法》,组建“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高层次战略专家作用,具体承担遴选认定和审核建设方案的有关工作。第二步,依托专家委员会,以学科为基础,确定遴选认定标准,产生拟建设高校名单及拟建设学科。第三步,确定拟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第四步,三部委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研究确定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报国务院批准。
有关负责人指出,需要说明的是,此次遴选认定所产生的是“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重点在“建设”,是迈向世界一流的起点,而不是认定这些学校和学科就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能否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还要看最终的建设成效。
有关负责人强调,遴选认定“双一流”建设高校,既要破除封闭固化的做法,打破终身制,又要考虑高等教育战略布局,考虑国家急需、特色鲜明、无可替代的学科。注意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二是鼓励和支持高水平建设。三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把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作为遴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重要因素,把“211工程”“985工程”等作为重要基础,发挥“双一流”建设对区域、行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四是扶持特殊需求。
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大学、学科的第三方评价,目前国内、国际有几十种。专家委员会经过比较论证,综合各方意见建议,考虑第三方评价的权威性、影响力及高校认可度,从我国实际和可操作性出发,确定采用的国内国际评价为:(1)4类国内第三方评价:一是人才培养类,体现高校人才培养水平,涵盖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二是学科水平类,体现高校学科水平;三是贡献奖励类,体现高校学科的社会贡献;四是政策导向类,综合考虑高校服务国家重大需求、重大发展战略布局以及政策连续性等因素。(2)高校认可度较高、客观性较强的的国际第三方学科评价,体现各学科点的实力水平及国际影响力。
此次遴选得到各方的认可和好评。有关地方表示,“双一流”建设站位高、视野广,体现了国家计划国家标准,有利于全国高等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专家委员会委员认为,程序设计科学合理,不申报、不评审,杜绝了不正常的人情往来,结合各种因素依据第三方评价结果实行综合认定,标准全面客观,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高校认为,不申报、不折腾,不干扰高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有利于学校把精力和重心放到自身内涵建设上来。有的高校表示,标准客观公正,程序严格规范,虽然自身没有占到“便宜”,但充分认可。
有关负责人强调,遴选认定不是一劳永逸。“双一流”建设以学科为基础,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建设过程中,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和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等情况,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学科,及时调整出建设范围。建设期末,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及整体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期末评价。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有进有出,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终身制。
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专家论证、主管部门审核、“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审议咨询,最终形成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由高校另行公布。
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双一流”建设进入新阶段,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将进一步深化。三部委的工作重心将从遴选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转换到有效推进实施上来,建设高校将从凝练学科方向、编制建设方案转化到全面落实上来。主要工作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推动建设高校深化认识,二是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和相关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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