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
为做好2011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面试工作,经与宁夏密码管理局协商,现将2011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填报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须参加政审、面试。
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面试情况的说明: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面试工作将于6月下旬进行。生源范围详情已在《宁夏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指南》院校相关专业的备注中说明。部分专业面试生源范围确定为银川市、中卫市、固原市、永宁县、中宁县、同心县考生,考生务必要认真阅读《宁夏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指南》中相关要求。为了确保政审、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生只有接到宁夏密码管理局通知后,方可参加面试,不要自行参加面试。
三、涉及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务必及时通知有关考生按时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参加面试。
五、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面试合格考生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监督电话:010—63754164、83635405
宁夏密码管理局监督电话:0951—6668708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监督电话:0951-6043632
宁夏教育考试院
二○一一年五月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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