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省
高职
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工作流程如下。
一、制定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及实施方案
参加自主招生改革的试点高职院校应在本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制定本校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在录取办法中明确本校不同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招收普通高中生(含现代学徒制)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办法,以及招收中职生(含现代学徒制考生及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班考生)的“文化基础+职业技能” 考核办法,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的实施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招收普通高中考生的试点高职院校要明确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要求,且要求不得低于普通高考报考 专科 层次院校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明确拟录取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最低要求;招收中职考生的试点高职院校须明确招生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考生必备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要求(包括证书名称等级、颁证单位等);明确拟录取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的最低要求。开展现代学徒制专业招生的试点高职院校要同时明确招生招工具体方案及实施办法。
二、组织报名
(一)确认高考报名信息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本市辖区内报名点的指导协调工作。各有关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做好高考考生资格审查、指导考生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等工作。2020年12月完成高考报名并已获取普通高考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可直接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务必在补报名期间按要求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后方可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1.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按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要求于2月下旬到就读学校(原高考报名点),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的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的市(县、区)招生办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自行登录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ks),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填写报名信息,采集相片,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到领取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的高考报名点或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报名信息。
2.拟报考现代学徒制但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的企业在职员工,须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0〕15号)中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并在高考补报名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为方便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和考试,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拟报考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的考生,允许其跨市借考。此类考生应由试点高职院校根据《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内容,要求合作企业招考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补报名期间集中到合作企业所在地级市招生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试点高职院校要主动与企业所在地级市招生办沟通协调,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二)组织考生进行高职自主招生报名
2019年3月27日至31日为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时间。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要积极支持学生报考,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中职学校须认真审核本校应届毕业生考生提交的就读及就读专业材料,据实在考生的证明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经手人签名及加盖学校公章。
1.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及获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含封面及内页)。
2.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中职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
3.现代学徒制考生除根据生源类型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外,同时还须按招生院校章程要求提供本人与试点院校及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考生资格审核及确认
“学考+网测”“学考+校测”考生的报考资格由网上报名系统直接验证。4月2日前,中职考生、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考生及现代学徒制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考生报考的高职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未在报名期间按照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信息的考生一律不得通过资格审核。
1.招生院校对“学考+校测”报名考生“学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编报专业信息时设置“学考”分数最低要求。报名系统根据院校在计划编制系统中设置的“学考”分数要求自动验证考生资格。
2.招收中职考生的试点高职院校要审核中职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中职阶段毕业证书,或就读及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审定考生的中职学历与就读专业,以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中职考生,招生院校还须审核考生的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并经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核准后审定考生免试或免考“技能证书”的资格。
4.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的院校还须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要求审核现代学徒制考生与招生院校、合作办学企业的劳动合同(协议)等材料。
各试点高职院校在完成网上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后,须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分类公示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学考+网测”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先缴纳考试费后进行“网测”,其他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4日前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高职自主招生考生一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三、组织体检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3月15日前参加普通
高考体检
(已参加市县招办、中学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不用再进行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四、命题及入学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现代学徒制考生的考核方式由招生高职院校自主确定。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不同的招生对象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试点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4月13日进行,考生在所报考的高职院校参加考试。试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各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切实加强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保管的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高职院校原则上按30人/组(试室)编排好试室。试卷包装时,须按考生试室人数安排每试室一袋进行包装,每袋试卷须备多一份试卷作为备用试卷。考前3天,高职院校须指导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工作由高职院校负责组织,相关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助实施。院校须主动与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二)职业技能考核
4月18日前,试点高职院校在网上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文化素质考核或文化基础考核入围要求的考生名单。试点高职院校结合自身教学要求和办学特色,根据章程公布的方案及比例,确定参加 “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4月20日,招生院校对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核入围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核。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2019年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2019年4月下旬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及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程序必须透明、公开。
文化基础考核及职业技能考核(含“校测”)结束后,招生院校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成绩。考生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三)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校自行印制,招生院校必须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必须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由校长签章并加盖本校招生办公章后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四)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六、信息公开公示
试点高职院校在4月3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后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各试点高职院校要公示考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各有关高职院校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须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1月上旬 | 试点高职院校申报高职自主招生类型,确定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
1月下旬 | 试点高职院校在高职自主招生网上计划编制系统设置招生专业信息 |
试点高职院校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网上编制系统上报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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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下旬 | 省教育厅相关职能部门对试点高职院校上报的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进行核定 |
2月上旬 | 试点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经核定的本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
2月下旬 | 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
3月27-31日 | 考生根据附件3报考流程图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志愿。选择“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通过系统自动验证报考资格后缴费、预约观看视频,进行“网测”后填报志愿;选择其他考核方式的考生根据系统指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等待系统自动验证或报考院校资格审核 |
4月2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并公布资格考生名单 |
4月4日前 | 所有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招生院校要求网上缴纳考试费。对于在文化素质(基础)考核合格后再公示“职业技能”考核资格名单的院校,获取“职业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须根据院校要求再次登录系统缴交“职业技能”考核费用 |
4月10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完成考场编排并指引考生打印准考证 |
4月13日 | 面向中职考生招生的试点高职院校组织文化素质或文化基础考试(试点院校也可根据生源及院校实际情况在同一天安排“职业技能”考核或“校测”) |
4月 18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公布达到本校规定的文化基础考试入围要求且需要进行职业技能(含“校测”)考核的考生名单 |
4月20日 | 试点高职院校组织考生进行职业技能(含“校测”)考核 |
4月21日 | 试点高职院校公示职业技能(含“校测”)考核成绩 |
4月24日 | 试点高职院校在网上录取系统提交普通高中考生“校测”成绩、中职考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文化素质(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并提交拟录取方案及录取最低分数线 |
4月29日前 |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各试点高职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 |
4月30日前 | 试点高职院校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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