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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0年艺术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考试大纲

今天30高考网小编整理了湖北2020年艺术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考试大纲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帮助到考生及家长。湖北2020年艺术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考试大纲

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学类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音乐学类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学类统考)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统考主要通过考查考生的演唱或演奏能力、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以及掌握音乐基本理论的水平,选拔出具备音乐学类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学习潜能的艺术类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涉及的专业有音乐理论、艺术管理、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等。专业考试满分值300分,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和分值分布如下:

(一)音乐理论专业(含音乐学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和指挥方向)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
基本乐理 笔试 20分
听写与音乐听辨 笔试 20分
音乐常识(一) 笔试 120分
视唱 面试 20分
特长展示 面试,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 120分

(二)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
音乐常识(二) 笔试 240分
特长展示 面试,从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表演、朗诵四项中任选一项 60分

(三)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
基本乐理 笔试 20分
听写与音乐听辨 笔试 20分
视唱 面试 20分
声乐演唱 面试,限美声、民族唱法 120分
钢琴演奏 面试 120分

(四)音乐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
基本乐理 笔试 20分
听写与音乐听辨 笔试 20分
视唱 面试 20分
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主试科目) 面试,从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两项中任选一项 220分
特长展示(辅试科目) 面试,从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表演、朗诵四项中任选一项,且不与主试项目重复 20分

注:1.面试科目含视唱、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朗诵、舞蹈表演;其中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朗诵实行拉帘考试(考试时,考生与考官之间用帘幕隔开)。

2.考生选择主试、辅试项目的曲目不得重复。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湖北2020年艺术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考试大纲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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