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地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项目及要求
三、报名与测试
报名时间:2012年1月5日下午3点—5点
报名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体育课部
体检时间:2012年1月6日早8:00
测试时间:2012年1月7-8日
测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考生报名时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测试报名表;
3、身份证原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
5、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秩序册、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
注意事项:
1、食宿由我校体育课部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要求参加我校体检方可签订《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
四、测试内容及标准
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测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五、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运动队需求程度综合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并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获得认定资格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享受教育部规定的优惠政策。合格名单经省招办确认后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获得我校认定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并且成绩合格,按当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
3、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根据协议规定选择报考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的 招生计划 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若教育部政策有所调整,将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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