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专业(油画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及有关单位从事油画创作、教学、研究和其它美术工作的、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学生应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能执行我国社会主义的文艺方针、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能较熟练地掌握油画的基本技能;了解西洋绘画史和现代世界美术发展状况,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较强的造型能力;具有独立完成创作、教学的能力,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应具有较强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力,一定的听的能力,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
专业课程: 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美学概论、素描、速写、油画、中国画论、透视、解剖、创作等。
实践环节: 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等实践活动。
就业方向: 毕业生适宜在美术创作部门从事油画、壁画、宣传画创作工作,在各级美术院校从事教学工作,在各级艺术馆、展览馆、文化馆(站)从事美术创作和辅导工作,在出版社、报刊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也可以在有关部门、厂矿企业从事有关宣传工作。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开设院校: 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服装学院、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山西大学、重庆大学、云南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新疆大学、湖南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河南大学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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