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录取规则
根据陕招办〔2017〕33号文件精神, 陕西科技大学 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 文化 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录取规则
(1)平行志愿: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及一档多投志愿: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陕西省
2018年 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艺术(理)5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理)2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理)3人、设计学类艺术(文)11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8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17人;
2018年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专业分:250,设计学类(艺术理)录取最低专业分:253;
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录取最低文化分:437,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理)录取最低文化分:403;
2018年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录取最低文化分:445,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理)录取最低文化分:320;
2017年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专业分:212,设计学类(艺术理)录取最低专业分:216;
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录取最低文化分:404,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理)录取最低文化分:344;
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录取最低文化分:433,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理)录取最低文化分:374。
甘肃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12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8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8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甘肃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甘肃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28.36,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48,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192.86。
北京市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招生3人;
2018年北京市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04.4;
2017年北京市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01.6。
天津市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文)15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天津市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天津市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522.4;
2017年天津市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506.8。
河北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10人;
2018年河北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02.8。
山西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38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4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4人;
2018年山西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93.8,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20.0,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69.4;
2017年山西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86.0。
黑龙江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1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6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3人;
2018年黑龙江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78.6,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91.0,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80.0;
2017年黑龙江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77.6,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87.4,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99.2。
山东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文)5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山东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山东省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565.0。
江苏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16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江苏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江苏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494.0;
2017年江苏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483.0。
上海市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12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6人;
2018年上海市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62.6,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04.0;
2017年上海市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59.2,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85.6。
浙江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1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5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4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浙江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浙江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553.0,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563.0,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文化分:553.0;
2017年浙江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550.0,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542.0,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文化分:524.0。
福建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文)13人;
2018年福建省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322.6。
2017年福建省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300.4。
河南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文)18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8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4人;
2018年河南省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328.6,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385.8,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273.8;
2017年河南省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296.8,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374.2,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244.0。
湖北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8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3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4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湖北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湖北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638,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784.46,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798.23;
2017年湖北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616.8。
湖南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22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8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7人;
2018年湖南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22.2,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46.4,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26.6;
2017年湖南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46.6,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26.2,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18.0。
广东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5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广东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广东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501。
重庆市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9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5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4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重庆市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重庆市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11.0,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03.1,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700。
四川省
2018年招生计划: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5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四川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四川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专业分:249.0;
2017年四川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专业分: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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