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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十二、招生经费

84.招生经费应由各地教育事业费列支。高校的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

85.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86.对参与报名、体检、命译题、监考、评卷、巡考、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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