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编报了2024年拟在辽宁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统编后已分发我省,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拟在辽宁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供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科目。2019年、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参加2022年、2023年高考的选科要求仍以普通高校根据2019版《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3+1+2模式)》所编制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作为参考。
二、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外,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再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可报考。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三、提醒考生,公布的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高校提出的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不代表一定在某一省全部安排招生,在我省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科类(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安排以招生高校公布的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21〕19号)精神,我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查看更多
黑龙江关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21〕11号)精神,我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查看更多
江西关于发布2024年拟在赣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管理体制机制。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汇总,编制了《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本《要求》包含了所有2024年拟在赣招生的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现对《要求》作以下说明:...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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