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以及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2年天津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学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七纬路 110 号。(以下简称天津音乐学院附中)
第三条 天津音乐学院附中是天津音乐学院下属处级单位,其性质为普通中专,由天津市教委指导工作。天津音乐学院附中成立于 1958 年,目前,学校设有理论作曲、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现代音乐、舞蹈表演等 7 大专业科室和文化学科。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书记、校长担任主任委员,其他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各科室科长及专业学科主任共同组成,负责全面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组是招生工作的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按照天津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确定2招生专业、规模。
第八条 天津本市生源招生计划如下:
第四章 招生专业
第九条 招生专业: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天津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