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 13398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学制3年
四、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河北省公安厅)
五、学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滨河街
六、招生对象
招收参加河北省内(仅限河北省内户籍)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不含对口招生)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为16周以上、22周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文理兼收;招收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0%。
七、招生条件要求
(一)政治条件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
(二)身体条件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达到由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我省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的面试、体能测评等相关标准。
(三)外语语种只限英语。
八、录取原则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由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招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在专科提前批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理工类比较理综成绩,文史类比较文综成绩;文综、理综出现同分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比较成绩。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认。
九、费用及在校生管理、待遇
(一)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标准为每年500元。
(二)管理、待遇:在校学生统一着警察学员制式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十、毕业和就业
(一)毕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二)就业: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家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录警联考,然后由省级相关部门按照联考成绩和当年招警计划确定入闱人员名单,经过面试、体能测评、政审、体检、选岗等环节,录用为人民警察后到公安机关工作。
十一、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办公室电话:0311—89653269
招生办邮箱:hbjyzsjy@sina.com
学院网址:http://www.hebsjy.com/
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电话:0311—8965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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