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厅[2005]1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对象
凡在高考报名时选报了艺术文或艺术理科类的下列考生,需参加我省组织的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
(1)拟报考我省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学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琼州大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亚卓达旅游职业学院、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等设计类专业)、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表演、器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服装表演等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考生;
(2)拟报考认可我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的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届时详见6月份出刊的《2006年填报志愿指南》有关高校在琼招生的专业目录);
(3)拟报考省外高职(专科)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4)拟报考省外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本、专科专业以及省外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的考生;
凡报考省外艺术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如所报考的专业因我省未组织联考或所报考学校的考试时间与我省的考试信息确认时间和考试时间相同(2月24至26日),考生可以仅参加报考学校的专业考试。其他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如果考生不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仅参加省外艺术院校或专业的考试,录取时我省不予投档。
2.考试时间
艺术类专业联考时间定于2月25日至26日。
考试时间安排表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在海南大学。
考生于2月24日上午(8:00-12:30)持“报考卡”到海南大学艺术学院办理考试信息的确认手续,领取艺术类专业联考的准考证。
本省普通中学2004年及以前毕业的往届生、“三校生”、省外就读的应往届生和其他人员,必须在2月20日至21日到报名点现场拍照电子相片。
4.考试科目
我省2006年艺术类专业联考分美术设计类、书画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和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服装表演、影视表演)6个考试类别,考生按照所报考的专业参加考试。
美术设计类考:素描、色彩、速写;
书画类考:素描、临帖、书法创作;
声乐类考:听音、乐理、视唱、演唱;
器乐类考:听音、乐理、视唱、演奏(器种:钢琴、大提琴、小提琴、二胡、古筝和新筝);
舞蹈类考: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模仿、即兴表演;
表演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朗诵、即兴评述、才艺展示;
空中乘务专业考:形体、朗诵、英语口语;
服装表演专业考:形体、模特技巧、才艺展示;
影视表演专业考:朗诵、小品、才艺展示。
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在165cm以上,男生身高在175cm以上。服装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在170cm以上,男生身高在180cm以上。
各类考试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设计及书画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画板、画笔和书写笔墨。服装表演的考生需自带泳衣。
各类考试的满分值均为200分。
5.考试内容
2006年海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联考各科目的考试内容及分值
6.成绩公布
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成绩将实行网上公布的办法,考生可于3月10日后登录我局网站,凭“查询卡”查询自己各科目的考试总分(考生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查询成绩),届时我局网站也将按考生的成绩排名分类(或分专业)公布合格考生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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