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公布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同2009年相比,2010年招生方案主要发生三大变化,包括:对艺考生作弊、替考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17个带有艺术属性的专业在录取时将以高考成绩作为最终录取依据;艺考生本科录取控制线将提高等。
在校生替考将被取消学籍
记者留意到,同2009年相比,明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中新增了 “违规处理”一项。
办法中明确:对在艺术类专业市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17个专业录取时比较文化分
广告学、建筑学……这类带有明显艺术属性的专业是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还是按照普通专业招生?教育部门对此有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从2010年起,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本科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与其他艺术类专业不同的是,这些专业在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本科录取控制线提高5%
此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明年,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系科)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上海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比去年提高5%;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上海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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