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优化优秀人才特别是各类创新人才的选拔,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 录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 2011 年继续进行自 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选拔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1. 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学生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 区二等奖以上,或获得二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的学生。
(2) 在电子信息领域有突出特长的学生,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确有培 养潜质的优秀学生(获得专利、发表专业论文等,须提供奖状、证书等相关材料)。
2. 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
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二、 申请报名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1. 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 2011 年 1 月 4 日 18 时
2. 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 无论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工作必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陆“电
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自主选拔录取与保送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通 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本科招生网网址: 教育网:http://www.zs.uestc.edu.cn 电 信:http://www.uestczs.net
联 通:http://www1.uestczs.net
(2) 寄送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a.《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表》(贴 1 寸免冠近照)
b.《电子科技大学 2011 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c.中学成绩认定表(表中所写中学学业成绩须由中学审核盖章)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e.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f. 个人陈述
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于 2011 年 1 月 6 日前寄至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 邮戳为准。若学生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我校仅接收以“EMS 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学校的 申请材料)。信封上请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 备份。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 2006 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 B2-214
收件单位: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731
三、 选拔程序
1. 初审 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参加自主选拔测试的名单。初审通过名单将于 2011 年 1 月 14 日起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学生可登陆报名系统 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 测试
(1) 测试时间 2011 年 3 月 5 日
(2) 测试地点 a.四川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b.河南郑州
学生报名时自行选择测试地点,测试地点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3) 测试内容
a.笔试科目:数学、物理、英语
b.综合面试
面试考察语文知识、语言表达、时事政治、科技常识、逻辑思维能力等,重点考察学生
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c.其他:经我校认定的,在某些领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十分突出的学生,我校将对 其进行专门测试。
此次测试所有信息均在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学生注意时间节点,及时查 询有关信息。
3. 公示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生所在省级
招办信息平台、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4. 录取
(1) 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75%+面试成绩*25%)为依据,确定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名单。
(2)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参加 2011 年全国普通高考,须第一志愿 填报电子科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 A 志愿;设置了 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3)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 2011 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 5%。
(4) 录取原则:入选学生若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 录取。
(5) 专业安排 对于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线的学生,在其高考成绩加 20 分安排
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在当地省(市、区)录取线的学生,学校将结合学生专业志愿 及招生计划安排专业。
对于表现特别突出、在某些领域表现出特殊潜能的学生,经专门考核认定、报学校招生 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并在进校后配备专门导师,构建个性化的人才培养 方案,并优先获得参加科技类竞赛、科技类社团的资格。
5.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办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 2011 年本科招生章 程》执行。
四、 监督机制
1.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 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 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 精神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五、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 2006 号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 B2-214
收件单位: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731
招办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六、 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 年 12 月 3 日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