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艺术团试点高校之一。为促进东南大学艺术文化的发展,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东南大学2021年继续招收品学兼优、艺术特长突出的学生。
一、机构及原则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艺术特长突出且取得报考项目社会考级最高级别证书、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计划14人,拟公示合格考生不超过28人。具体如下:
招生项目 | 公示合格人数 | |
声乐 | 0-5 | |
舞蹈 | 0-7 | |
民族乐器 | 唢呐 | 0-1 |
胡琴 | 0-2 | |
弹拨 | 0-2 | |
扬琴 | 0-2 | |
古琴 | 0-4 | |
笙 | 0-1 | |
管弦乐器 | 小提琴 | 0-2 |
大提琴 | 0-1 | |
贝司 | 0-1 |
注: 1、声乐不招收通俗唱法;舞蹈不招收芭蕾舞、街舞和国标舞。
2、文科只面向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四川、贵州、西藏、陕西、广西九个省市招生;理科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市均招生;综合改革省市均招生。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spystbm/;报名时间:即时起至2021年1月14日。
2、下载打印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
3、上传报名材料(无需邮寄):
(1)《东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等级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签字盖章的报名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中提交的材料完全一致,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测试资格。
4、录制并邮寄本人表演视频:
(1)表演视频内容:声乐、器乐类考生提供一首个人演唱、演奏曲目视频;舞蹈类考生提供视频内容包括①一首考生自选舞蹈剧目②基本功及技巧展示。
(2)表演视频录制要求:
表演视频为考生本人单独表演(不得借助他人进行现场伴奏),要求在室内录制,背景干净简洁,收音清晰无噪音,考生一律不许化妆。录制时考生无须报幕,镜头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如同身份证照片)开始,3秒钟后拉至全景全身,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为同期声录制,不得在后期进行任何修饰处理,不得在视频中透露任何考生个人信息(含姓名、省市、中学等)。
每名考生只能提供一段视频,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视频格式仅限mp4,大小不超过500M,视频文件命名为“报名号+招生项目+曲目名称.mp4”。
(3)视频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无法读取的,一律视作报名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将U盘放入信封,密封后通过EMS邮寄至我校,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21年1月20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通过名单。考生提交的表演视频专家评分低于80分,初审不予通过。最终结果将于2021年3月中上旬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2、公示:初审通过名单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缴费,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
3、测试:测试分为学科基础测试和艺术专项测试。
学科基础测试内容包括数学和英语两个科目,文化课考试不分文理。考生参加学科基础测试后,成绩排名位于前100名方可参加艺术专项测试。艺术专项测试要求考生准备曲目(节目)两首(个),自带乐器、舞蹈服装和伴奏带。
测试安排在2021年3月底左右,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我校将于考前10天左右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测试公告,届时请根据公告中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考试准备。
六、录取办法
1、认定办法:学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招生项目计划公示人数和艺术专项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候选人公示名单。
2、录取政策:高考成绩不低于生源地东南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最终模拟生成的我校最低专业类或专业组投档线)下20分,且高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线。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需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4、获得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东南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七、其他
1、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的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4、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21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影响招生考试的情况,我校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及修改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1、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网址:https://zsb.seu.edu.cn/
邮箱:zhaoban@seu.edu.cn
2、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
电话:025-52090188、025-52090171
传真:025-52090171
3、东南大学纪委监察处
邮箱:ddjwjcc@pub.seu.edu.cn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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