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宁夏普通高中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科学研判、精准把握疫情形势,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考试工作规定,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精心组织,确保我区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顺利、公平公正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报名和学生身份信息采集。5月28日至6月10日,组织学生进行身份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因受疫情影响,学生身份信息只采集照片和身份证信息,报名采取边采集身份信息边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6月30日前组织完成实验操作测试,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7月23日至24日,统一组织文化课考试。
(三)评卷和成绩公布。8月3日到8月20日,组织文化课评卷工作;9月中旬公布成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明确岗位、落实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二)落实防疫责任。要严格执行考试期间防疫标准,结合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适时研判疫情形势,制定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防疫物资到位、人员到位、培训到位,切实把防疫措施落实到考试各个环节。
(三)加强安全保密。要强化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答卷回收全过程管理,做到全时有人盯、全程有监控、全员互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四)严肃考风考纪。要加强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的流程管理,规范考点考场设置,通过安检、身份验证、网上巡查、防作弊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防违规违纪,严肃考风考纪。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针对不同阶段工作的特点,通过各类媒体、官方信息平台等提前公布工作安排、做好政策解读,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稳妥处置网上网下舆情。
附件:1.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及要求
2.报名工作安排及要求
3.实验操作测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附件1 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采集时间
5月28日至6月10日。
二、采集对象
已成功注册考籍的高一新生(包括区外转入学生)、社会考生。
三、采集内容
身份证信息、照片。
四、采集办法
将已成功注册考籍的高一新生和区外转入学生的照片信息通过现场采集直接上传到全区普通高中学生考籍数据库中,将身份证信息通过现场采集的方式直接上传到宁夏教育考试院考生身份认证信息数据库中。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配备责任心强、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学籍考籍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
(二)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岗位,落实责任人员,有序开展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工作。
(三)要向社会、学生、家长做好普通高中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办法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确保采集的学生身份信息完整、准确。
有关政策问题由考试院学考处负责解答,有关注册流程和技术问题由考试院信息处负责解答。
考试院学考处联系人:李晓燕电话:0951—5559173
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刘文智电话:0951—5559156
附件2 报名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文化课考试、实验操作测试、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均在2021年5月28日至6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021年3月31日以后办理区内转学手续的考生,不再办理考籍转移。此类考生应在3月31日前国家学籍所在的市、县(区)或学校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具有宁夏普通高中考籍且准备报考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和实验操作测试的所有在校学生以及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获得毕业证的往届普通高中学生;本人户籍在宁夏且本人拟获得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证书的社会人员。
根据《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宁教基〔2021〕32号)规定,往届普通高中学生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取得合格以上等级的,符合毕业标准的2021届普通高中学生,予以颁发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标准的不颁发毕业证书;2021届及以前的毕业生,不予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条件的可申请颁发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证书。
三、报名办法
《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县(区)及学校代码表》请在考试院“爱数-学考处”文件夹自行下载。
四、考试科目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个科目,实验操作测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在校学生和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获得毕业证且普通高中结业后一年内的往届普通高中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前考试成绩情况和《宁夏普通高中新课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宁教基〔2020〕102号)规定,自行确定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和实验操作测试的科目;需获得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证书的社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前参加考试成绩情况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管理意见》(宁教基〔2021〕109号)规定,自行确定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科目。
五、考试时间安排
(一)文化课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7月23日
上午 08:00-09:40 物理 上午10:20-12:00生物
下午 14:40-16:20 地理
7月24日
上午08:00-09:40 化学 上午10:20-12:00政治
下午 14:40-16:20 历史
(二)实验操作测试时间。6月30日前组织完成实验操作测试,具体测试时间由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研判、精准施策,针对网上报名的特点和要求,以普通高中学校为依托,加大《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的培训力度,使得符合报考条件且准备报考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实验操作测试的每一位学生清楚了解有关规定和报名程序,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完成报考手续,确保学生的报考信息准确、完整。
(二)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到设备、人员、技术、场地符合报名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管理意见》(宁教基〔2021〕109号)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申请认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资格,严防弄虚作假。
(三)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发挥学校管理中班主任的组织、协调、核查作用;要通过开通学校网络、采用手机上网报名等办法,减少人员聚集。
报名过程中,有关政策问题由考试院学考处负责解答,有关技术问题由考试院信息处负责解答。
考试院学考处联系人:张伯阳,电话:0951-5559172
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刘文智,电话:0951-5559156
附件3 实验操作测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测试时间
6月30日前,组织完成实验操作测试,具体测试时间由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测试范围
物理: W4 探究弹力与弹簧形变(伸长)的关系
W5验证力的平行四边形定则
W6 探究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
W8验证机械能守恒定律
化学: H2碳酸根、硫酸根离子的检验
H4过氧化钠的性质
H5胶体的制备与性质
H9感受化学反应中能量变化
生物: S1使用高倍显微镜观察菠菜叶的保卫细胞
S3用高倍显微镜观察花生子叶中的脂肪颗粒
S4观察DNA和RNA在细胞中的分布(人教版)
S9绿叶中色素的提取和分离
三、选题要求
每所学校根据本校的教学实际,每个学科至少选择2道测试题,用于实验操作测试。学生根据自己报考的测试科目,在学校选定的测试题目范围内,每个学科现场随机抽签确定1道测试题目参加测试。
四、学校选题、考点安排和试题需求数据上报
《2021年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选题汇总及试卷订数表》和《2021年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考点及测试时间安排表》请在考试院“爱数-学考处”文件夹自行下载,务于6月12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传真或直接送到宁夏教育考试院学考处(传真0951-5559172、5559173),同时将电子版通过“爱数系统”上报考试院学考处。
五、成绩认定与上传
学生原始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可在本次测试期间安排一次补测,也可参加下次测试。测试成绩审查汇总后,于7月9日至19日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平台,将原始成绩数据上传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库,同时将电子版通过“爱数系统”上报考试院学考处。原始成绩数据库格式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平台实验成绩导入菜单附件中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实验操作测试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5月实验操作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考办〔2020〕45号)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实施。
(二)要严格组织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诚信、安全、有序开展实验操作测试工作。加强考务管理,做到计划周密、分工明确、职责到人。测试期间,宁夏教育考试院将对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和督导。
(三)要高度重视实验操作测试的安全工作,学生所在学校担负本校学生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考点学校要对交通、食宿、实验用电、易燃易爆有毒药品的存放、使用以及实验操作不当等,可能引发的事故做好防范预案,确保学生、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事件,学校应第一时间通过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学考处。
(四)要减少人员流动,加大人员间距,控制入场速度,防止人员拥挤,监考教师不进行校际间互换,学生全部在本校参加测试。
2021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测试、数据上传工作,有关管理问题由考试院学考处负责解答,有关数据上传流程和技术问题由考试院信息处负责解答。
考试院学考处联系人:张伯阳,电话:0951-5559172
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刘文智,电话:0951-555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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