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相关文件精神,在2011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中,学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和在我校学科专业领域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对我校某一学科领域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较强培养潜力并能提供相应材料的优秀学生;
5.我校认定的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品学兼优的学生;
6.具有文艺(业余等级达到九级及以上)、体育(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特长的学生。
二、 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175人)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
三、 报名及推荐程序
1.学生须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审核推荐。
2.网上报名: 2010年11月25日至12月22日期间,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站(www.goto.buct.edu.cn)的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3.书面报名: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北京化工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和推荐表》,打印并填写,经中学班主任、主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随个人陈述、成绩单、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A4复印纸,装订成册),在2010年12月22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4.我校将在11月25日前向生源基地的中学下达自主招生推荐免初审名额,生源基地中学的学生申请免初审首先应与中学联系申请推荐,取得中学推荐名额后,仍需按自主招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寄送书面材料。中学将所推荐的学生信息填写《北京化工大学2010年生源基地中学推荐自主招生免初审学生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2月22日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5.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个人陈述的报名均将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
2.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1年1月5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1年1月5日至11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并务必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用。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或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完成缴费的考生需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考试。
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能力测试(不分文理),由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和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笔试,笔试时间为4个小时。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
4. 我校以笔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学科获奖情况和面试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入围名单,提出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和优惠档次,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获得自主选拔预录资格考生名单。请考生自行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该入选考生名单同时报送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审核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我校将向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邮寄《北京化工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
五、录取原则
1.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对单独设置自主志愿的省份,须在自主志愿填报我校。
2.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分为A、B两档:A档考生通过所在省份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B档考生应达到所在省份提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本科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
3.考生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必须服从专业调剂。若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档线,考生可享受在统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的基础上加30分(江苏省加20分)录入相关专业;其他未达到我校提档线的入选考生则享受统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的基础上加20分(江苏省加10分)录入相关专业。
4.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提档线,且高中阶段获得表1所示奖励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招办审核备案后,可自动进入我校优秀生候选名单,直接参加我校优秀生选拔面试。优秀生可以自主选择本科专业;可享受北京化工大学优秀生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当年度全额奖学金;连续三次获得优秀生资格的考生可以获得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荐资格。
表1:竞赛名称及获奖要求
竞赛名称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获奖要求 |
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
二等奖及以上 |
全国决赛的名称 |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
三等奖及以上 |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推荐学生的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七、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2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1年1月5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1月5日至11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 2011年2月19日到我校报到,2月20日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上的自主选拔录取考试通知。
考试结果查询:2011年3月上旬网上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并上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公示和备案。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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