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我校2011年继续面向江苏省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项目
音乐(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二、报名条件
符合江苏省教育厅规定的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特长生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报名及专业测试
1、报名
(1)考生可在本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0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报名材料包括《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可直接从我校招生网下载
(3)学校于2011年1月22日前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
2、专业测试
报名考生参加相关高校的专业测试。我校认可教育部规定的省内6所部属试点高校的专业测试成绩。
学校认可的省内6所部属试点高校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专业测试合格及以上等级考生,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公示。
四、录取
本一、本二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符合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公布的要求,按以下规定录取:
(1)专业测试达到优秀等级且投档分达到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档后满足第一专业;
(2)专业测试达到合格等级、投档分在我校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达到省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档后择优录取。
五、其他说明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入学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调演获奖证书、参展证书及专业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如证件不完备,则不予注册。艺术特长生除完成正常专业学习外,应当积极参加大学生艺术团排演、比赛及相关艺术活动。
六、联系方式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
联系人:邓老师 辅老师
电话:025—58731378、58731387、58731333(传真)
网址:http://zs.nuist.edu.cn/
七、附则
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调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也将作相应调整。
本简章授权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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