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大学语文教育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文科一级教授,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教科书总主编,教育部课程教材专家委员会委员温儒敏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是我这两年一直关注的事情。去年夏天,我分析了教育部及北京等一些省市出台的改革框架后,发表过一些关于高考改革的学术意见。可是今年9月4日以国务院名义颁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让我多少感到有点“失望”。我想,许多关注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学者都会有同感。我们都知道,2020年7月国务院曾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2020年)》(简称“《纲要》”),其中就有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路线图。若把现在的《实施意见》和原来的路线图作比较,就会发现现在的改革力度打了很大折扣。
原先《纲要》给高考和招生制度改革制定的路线图体现在这句话中:“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概括来讲,这个改革总思路就是“招考分离”,用多元录取的改革替代现有“独木桥式”的高考录取办法。其逻辑很明显,就是抓住“招考分离”这个“牛鼻子”,来倒逼基础教育乃至整个教育制度的改革,解决多年来始终缠绕不清的诸多教育难题。因此很多学者对《纲要》所定的“招考分离”的思路评价很高,充满期待。
以上,就是30高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难点与模糊点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