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 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试点高校。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新型高等财经院校,历经中央税务学校、中央财政学院、中央财经学院、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等发展阶段,1996年更名为中央财经大学。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传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9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学校总占地面积1027165平方米,其中学院南路校区占地面积141962平方米,沙河校区占地面积789798平方米。截至2014年9月,全校教职工1645人,其中专任教师1112人。教授24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2.30%,副教授40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6.33%;具有博士学位者74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7.27%。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15283人,其中,本科生10028人,硕士研究生4275人,博士研究生667人,留学生313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5继续招收保送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保送生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保送生招生的报名、材料审核、测试、资格认定等工作。保送生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接受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二、报名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并被遴选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队;
(四)外语语种为英语。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的优先。上述活动均须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
文科专业:会计学
理科专业:金融学
四、报名方式
学生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推荐。
五、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登陆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选择进入“保送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后,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书面申请
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后,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保送生报名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打印;
2.《中学推荐信(保送生).doc》:点击下载;
3.《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与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父母、家庭及中学给予你的认识、对自己未来的期许等各方面情况;
4.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未下发的可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社会公益活动、参加各项文体活动等证明材料可附其中);
5.实行高中新课程改革省份的考生,应尽量提供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材料;
6.《诚信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7.身份证复印件。
将以上材料以A4纸标准,按照“报名表-中学推荐信-个人申请-获奖证书复印件-新课程改革省份考生的相应材料-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的先后顺序装订(不要另制封面)。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处),信封上务必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同时以“省市-中学—姓名”的顺序标注报名考生信息。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六、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保送生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的测试。
(二)现场确认:已通过初审的考生请按照规定时间来现场进行确认,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选拔测试: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范围不超出高考考试大纲,学生无需刻意准备。
(四)资格确定:保送生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测试结果确定保送生候选名单及专业,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最终确定保送生资格名单。
(五)名单公示:保送生资格名单须在我校、有关中学、生源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七、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保送生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到各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
(二)保送生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九、工作时间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24日至2月2日;
(二)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2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5年2月6日后;
(四)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2月27日
(五)测试时间:2015年2月28日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822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处)
邮编:100081
网址:zs.cufe.edu.cn
我校将于2015年1月24日起进入寒假假期,届时可以通过zsb@cufe.edu.cn与我们联系。
十一、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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