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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学

招生对象:高中

专业学位:学士学位

毕业学历:本科

专业代码:30601

专业人气:1006

主干学科: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公安管理学、侦查学总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治安学、治安管理学、户政学、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等。

教学实践

培养目标

主干学科:

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公安管理学、侦查学总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治安学、治安管理学、户政学、安全防范技术、道路交通管理学等。

主要课程:

包括调查、见习和实习等,学生在公安机关见习6周,毕业实习10周。

培养要求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管理社会治安,预防处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能力。

就业前景


1.掌握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学、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
3.具有管理大、中城市社会治安、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治安学的理论前沿及其研究的发展动态;
6.掌握通讯、驾驶、射击,自卫擒敌等警体技能,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
7.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可考取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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