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2 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2022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2]7号)精神,我院为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普通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属于辽宁省2022年注册入学试点学校范围,现将我院注册入学实施方案说明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1.我院注册入学考试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招考办监督和指导。
2.组织保障
我院成立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集体研究决定注册入学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为保证注册入学工作有序进行,现设立招生录取组、招生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疫情防控组、应急安全组、纪检监督组等6个工作组。
三、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注册入学计划为200人。若注册入学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可转入我院单独招生或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招收高中毕业生:
注:招生计划以省级主管部门公示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工作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5日— 6月17日24:00时,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
2022年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dlemcedu.cn/。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学院官方网站,认真填写《 2022年注册入学报名信息表》后提交(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表)。
(2)现场报名: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考生号等相关资料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8:30—16:00。
3.资格审查与确认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4.缴纳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120元/生。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22】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6月22日早8:00-12:00。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于考试当日在我院招生工作处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或现场报名时,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设服从调剂志愿。
(四)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地点:
3.面试科目及形式:面试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通过现场面试完成相关考核。
(2)面试由学院依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
(五)录取时间及录取办法(原则)
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和省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负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注册入学条件:具有参加2022年辽宁普通高考和中职对口升学报名资格,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高中、中职毕业生。注册入学考生以综合素质面试为主,总分100分,分数线达60分的考生,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综合素质面试的分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备注:注册入学不涉及实际考试命题,因此无相关命题办法。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六)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考生须参加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考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2)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身高不低于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身体健康、匀称。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色觉无红绿色盲;身体裸露部分不可有纹身。
(七)考生录取结果查询时间、方式及备案时间
1.拟录取名单确定:招生办根据考生信息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考生预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2022年6月24日—6月26日。
3.预录取名单公示:预录取考生的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4. 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拨打0411—39952510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
5.录取备案时间:2022年6月27日。
(八)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与统考录取考生同时进行新生资格审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辽宁省招生办,取消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它相关补充事项
1. 凡被我院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按照省厅有关要求,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
2.通过注册入学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统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毕业时可以参加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就业时可以正常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规定,通过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魏兴路66号
邮政编码:116110
联系电话:0411—39952542 39952590
传真电话:0411—39952599
学院网址:http://www.dlemcedu.cn/
联系人:景金祥
七、申诉及举报方式
申诉及举报电话:0411-39952588
八、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我院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招生简章等方式进行招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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